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農產品穩定供應,特制定本操作指南,供廣大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參考執行。
一、總體要求
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地方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科學有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嚴格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全過程風險管控,確保上市的農產品符合質量安全標準。
二、生產環節管控
- 人員健康管理:
- 對所有從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生產人員、運輸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實行每日體溫監測和健康問詢制度。
- 從業人員工作期間必須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勤洗手、勤消毒。
- 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的人員,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時就醫,同時向當地社區(村)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告。
- 生產環境清潔消毒:
- 定期對生產場所(如溫室大棚、畜禽圈舍、水產養殖池塘周邊、加工車間、倉庫等)進行徹底清潔和預防性消毒,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并做好記錄。
- 重點對人員頻繁接觸的門把手、工具、設備操作臺、運輸車輛方向盤及內艙等進行消毒。
- 確保生產場所通風良好,垃圾日產日清。
- 農業投入品管理:
- 嚴格執行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購買、儲存和使用規定。
-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和獸藥休藥期規定。
- 做好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 生產過程防護:
- 采取分時、分散作業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 鼓勵采用機械化、智能化手段減少人員直接接觸。
- 對于畜禽養殖場,應強化生物安全措施,嚴格限制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場區。
三、采收與初加工環節管控
- 采收人員需做好個人防護,使用的采收工具應清潔。
- 采收后的農產品應避免直接接觸地面,并盡快轉移至清潔的整理、分級、包裝區域。
- 初加工場所應保持清潔,定期消毒。加工人員需身體健康,操作前做好手部清潔消毒。
- 用于包裝農產品的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
四、儲存與運輸環節管控
- 儲存場所應保持清潔、干燥、通風,定期進行消毒,不同種類農產品應分類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 運輸車輛在裝載前和卸載后應進行徹底清洗和消毒。
- 運輸過程中應避免農產品受到污染,并盡量采取封閉式運輸,減少途中接觸風險。
- 司機及隨車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并盡量減少與非必要人員的接觸。
五、銷售環節管控
- 鼓勵采用線上訂單、定點配送、社區直供等“無接觸”或“少接觸”銷售模式。
- 如需在市場、超市等場所銷售,銷售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手套,與顧客保持安全距離。
- 銷售場所應每日進行清潔消毒,提供免洗手消毒液等便利服務。
- 散裝銷售的農產品應做好防護,避免消費者直接觸摸。
六、質量安全追溯與應急處理
- 完善農產品生產記錄,鼓勵使用信息化手段,確保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 如發現農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或從業人員確診、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應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流通,封存問題產品,并向當地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及衛生健康部門報告,配合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七、宣傳培訓與信息溝通
- 生產經營者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疫情防控知識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培訓。
- 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的疫情信息和防控要求,不信謠、不傳謠。
- 保持與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溝通,及時報告生產經營狀況和遇到的問題。
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是保障“菜籃子”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更需提高警惕,將各項防控措施和質量安全要求落實落細,共同筑牢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的防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
(注:本指南主要針對農產品生產、采收、加工、儲運、銷售等環節的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管理。用戶提示中提及的“高爾夫及危險運動項目”與本指南主題無關,故未包含在正文內容中。)